按我国GB 2760—86规定,作为防腐剂可用于葡萄酒,果酒最大使用量0.25 g/kg。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05 g/kg。
化学性质:无色单斜片晶或白色结晶性颗粒。相对密度2.34。有二氧化硫气味。加热到190℃时分解。溶于水。微溶于醇。不溶于乙醚。遇酸分解生成二氧化硫。
产品用途:该产品是我国允许使用的还原性漂白剂。对食品有漂白作用和对植物性食品内的氧化酶有强烈的和更强烈的还原性。我国规定可用于蜜饯、饼干、糖果、葡萄糖、冰糖、竹笋、蘑菇和蘑菇罐头等,最大使用量0.45g/kg;也可用于啤酒,最大使用量0.01g/kg。竹笋、蘑菇、蘑菇罐头、蜜饯、葡萄和黑加仑浓缩汁的残留量(以s02计)小于O.05g/k;食糖、饼干、粉丝及其他品种的残留量小于0.1g/kg;液体葡萄糖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