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工艺尾环节,加香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封口低温保存。
2.为避免使用中浓淡不一,添加后搅拌均匀。
参考用量:0.1-0.5%(具体根据产品需量增减)
贮存: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
饮料系列香精适用于各种碳酸饮料、果蔬饮料、茶饮料、饮料等饮料类产品;
乳制品系列香精适用于各种冰淇淋、雪糕、冰棒、乳制品等乳品及冰品产品;